由 shuming 在 四, 03/16/2017 - 04:33 發表
購買台中市中工二路186號3樓,做為「台中教學中心」地點。
(1)第一期公益勸募總收入新台幣9,564,919元。必要支出費用新台幣944,605元,支付購屋費、契稅、裝潢費合計新台幣8,620,314元。已於105/12/23全部支用完畢。
(2)依公益勸募條例第20條規定,於106/1/22法爾學外字第1060122號公文,向衛生福利部辦理結案備查。
(3)衛生福利部於106/3/14衛部救字第1061300293 號函,准予備查。